目前,中国公司融资渠道可谓很多。上市融资、民间私募、国外公司合资合作、国内基金投资、与国外投资公司“名投暗贷”等,名目形式繁多。在这些融资形式中,隐藏着很多陷阱。
自2002年以来,国外投资公司以进行前期投资联络为名,纷纷在中国开设代表处。先是从南国深圳、广州蔓延开来,迅速北上到上海、北京等大城市,眼下又移师西部到重庆、成都、西安。代表处之名称大都冠以美国X X X国际投资集团公司北京代表处、英国XXX股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。在名目众多的这些国外公司中国代表处中,客观地分析,真正投资发展壮大事业的投资公司的确存在,但是混水摸鱼,别有用心者也大有人在,真可谓是泥沙俱下,珠目混杂,辩其真假,一个字“难”!
这些国外公司中国代表处和投资顾问公司、会计师事务所、资产评估公司、甚至律师事务所等机构联手,巧立名目,如让融资方制作商业计划书、投资价值分析报告、资产评估、尽职调查、法律意见书等材料。仅作其中的一项材料,动辄数万元,十几万元甚至更多。融资方按照要求作完数项材料后,所谓的投资公司随便找一理由或者“拖死你”战术就不再继续合作了。椐内蒙古的一融资方负责人说,一开始他的融资热情很高,再加上投资公司代表处的注册成立手续齐全合法,况且又是在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备案,所以他就深信不疑,完全按照投资方的要求把需要提供的材料作了一遍,结果光是制作这些材料的费用就高达110余万元,前后花费时间长达半年之多,最终一分钱也没融到手!不仅花了高额费用,浪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,而且失去了项目发展的大好机会!
因此,本律师在此谨提醒有好项目的融资人士,一定要提高警惕、擦亮眼睛,慎重行事,且莫上当受骗,误时误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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