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首页    |    关于我们    |    律师团队    |  专业领域    |    新闻中心    |    热点问题 |    在线咨询    |    服务指南    |    诚聘英才    | 联系我们
       栏目导航  网站首页>>房地产和建筑工程业务 >>成功案例
  共有 4586 位读者读过此文   字体颜色:    【字体:放大 正常 缩小】    
 
 

开发商迟延办理房产证,业主惊喜获赔六十万

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 时间:20113月——20117   地点: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法庭

    代理律师:李金华、吴文博

 

2011320杨先生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前来我所咨询,我所律师李金华、吴文博接待了杨先生。

杨先生于2007年在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附近购买一处期房,后开发商违反承诺迟迟不办理房产证。由于没有房产证无法交易,据估算杨先生至少损失了二十万,他希望开发商能赔偿十五万。针对这个情况,我们立即在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。

我们对相关证据、事实、法条进行仔细分析,并组织我所专家律师进行集体讨论,认为违约赔偿的金额可以大大增加,远不止他要求的十五万。争议的焦点,在于违约金的起算时间,关于这一点房屋买卖合同描述不明确,开发商认为只有6天,我们的专家律师认为长达两年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的规定,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,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。我们在庭审过程中,鲜明地提出了“不利解释规则”的观点,获得了法院的支持。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,最后法院判决由开发商支付杨先生违约金六十万余元。

这个数额远远高于杨先生期望的十五万赔偿,拿到判决后杨先生连呼“太棒,太棒了!我们还有好多邻居,我让他们也来找邦远!”

 

简评:在房屋买卖过程中,相对开发商的强势,业主作为弱势群体,合法权利经常得不到保障且容易被忽视。在本案中,邦远律师事务所的资深房产律师,凭借精深的法律造诣、敏锐的眼光、独到的思路、雄辩的口才,为杨先生赢得了巨大的惊喜,争取了业主权益的最大化。

 

邦远律师事务所资深房产律师团队,目前担任多家房地产公司常年法律顾问,擅长解决疑难房产纠纷,专家免费咨询热线:010-85870938,13910127308



 

免费咨询:010-5351 9111 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 京ICP备11038263号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0号楼802